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审计2.3万多名领导干部,查出负有直接责任问题金额590多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移送线索4400多起,涉及1070多亿元、7900多人。组织开展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民生审计项目200多个,发现滞拨截留、应保未保、优亲厚友、损失浪费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400多亿元,移送重大问题线索300多起。
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密切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了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自2015年以来违规动用财政资金购置修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对财政财务数据造假问题进行深入揭示,严肃查处虚列支出等突击花钱、虚增财政收入、利润不实等行为。
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不断深化,监督合力持续增强。“与中央纪委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转送审计发现的重大线索和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协助加强检查考核,选派40名骨干参加中央巡视、中央纪委专案工作。重庆、广东等地与巡视开展审巡同步试点,拧成一股绳同向发力。”审计署负责人表示。
全国审计机关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至2021年10月底,针对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1.73万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435项,追责问责77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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