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地监督、评价和建议,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控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及适宜性评价和建议。
2.负责对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过程和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负责对校内领导干部(含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对工程项目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和评价。
5.负责对重大建设工程设备、非工程的重大物资和服务的采购、付款、验收等环节进行审计。
6.负责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对外投资等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
7.负责对特定事项进行审计。
8.负责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签。
9.负责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10.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信息化系统。
11.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2.负责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
13.负责向学校汇报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14.负责为学校各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15.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