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副审计长王本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为进一步了解《审计整改报告》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
记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体现出哪些特点?
答: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项规定,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突出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政治站位更高,整改责任压得更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有的与巡视整改、督查考核等工作协同推进。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二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贯通协作更加顺畅。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有关部门在承担整改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健全贯通协作机制。一些地方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或会商机制,着力推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整改成效更加显著,重大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从整改问题数量上看,6月份《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3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4412个(占96%)已整改到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162个(占78%)已完成整改。从整改效果上看,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6632.7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人。
记者:刚才您介绍到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请再深入讲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意见》印发后,在上年工作基础上,今年我们把贯彻落实工作推向全面和深入,探索构建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推动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面整改方面,审计署向14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实招硬招“打虎”“拔刺”。专项整改方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牵头做好相关工作,从不同角度对审计整改进行督促检查,其中: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6个部门对5方面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审计署开展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重点督办方面,审计机关将相关重大问题线索,分别移送主管部门进行查办或督办,推动审计整改做深做实。
记者:从介绍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今年的审计整改成效显著,那么,您认为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比较重要的突破呢?
答:今年的审计整改成效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加强贯通协作、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共同取得的,纠治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主要体现在: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围,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税务机关完善税费征管方式,落实税费减免、缓缴等优惠政策,加快办理退抵税。对以财政扶持等名义向高收入人员违规返税问题,有关地方发文取消财政扶持政策与纳税直接挂钩。
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整治财经领域重大信息虚假问题。有关部门严肃整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依托部门职权或行业资源违规收费等问题,清退处置超标超编公务用车,纠正以长租方式变相配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查铺张浪费、资金损失等问题。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审计整改中,共给予1.4万人党纪政务处理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有效压实财经纪律意识并强化刚性约束。
三是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已收回的143.98亿元资金用于“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完善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取消预定目标实现、绩效低下等项目,督促地方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避免闲置浪费;按季度评估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将评估结果用于年度预算安排。有关中央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统筹,合理预估年度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将闲置或多申领的资金上交财政,并将所属单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四是推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财政部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同比增加约2万亿元,储备专项债项目7.1万个;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支持。人民银行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作用;会同银保监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提升服务普惠小微企业质效。同时,注重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联动,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推动财政、货币政策与产业、区域等政策衔接,支持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五是促进加强和改善民生。有关地方和部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财政部指导各地最大限度下沉财力,支持基层助企纾困和落实“三保”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费;民政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有关地方兜住兜准兜好民生救助底线,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适度提高低保标准;核查挂靠参保、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等问题,落实“保基本民生”个人补助;收回违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善2套房贷利率、贷款审核等制度。
六是夯实农业农村工作基础。围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健全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防范化解产业发展风险,保持政策接续,对重点帮扶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围绕推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将927.4万亩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升级改造种质资源库保存设施,优化育种创新研发机制,加强制种基地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落实设施管护责任,推动田间渠系建设。围绕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供给,着力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水平,扩大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范围,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规范承保机构遴选,推动愿保尽保。
七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财政风险方面,财政部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合理性,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妥善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违规举债问责管理机制。金融风险方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推动各地建立省级党政领导负责的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处置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有关金融机构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化解处置不良资产。国企国资方面,国资委成立央企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化解金融、债务、资金等重大风险。资源环境方面,自然资源部明确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违规用海问题认定标准。有关地方规范林地审核审批,推动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项目及时完工。
八是通过审计整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组织查处,加紧追赃挽损,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处分,并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通过查办督办引领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如对权钱交易更加隐蔽多样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相关责任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对“靠山吃山”问题,国资委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利益输送等问题。
记者:近年来,有关方面不断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从审计整改角度观察,今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如何?
答:《审计整改报告》重点反映了非金融央企、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4类国有资产的审计整改情况。总体来说,各类国有资产在信息真实性、质量安全性、管理效益性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国有资产信息真实性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部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体系。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有关央企和部门所属企业已调整账表或补缴税款等1024.07亿元,完善制度152项,追责问责3756人。金融监管部门修订统计办法,将数据质量纳入评级标准;有关金融机构制定不良资产入表方案,化解处置不良资产1265.77亿元,调整流动性监控指标。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将账外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入账,调整部门决算草案,推进办理产权登记。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做好黑土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杜绝数据造假。
二是国有资产质量安全性进一步巩固。有关央企和部门所属企业多措并举,纠正因违规经营导致的国有权益损失风险,通过追缴资金、解除协议、盘活资产等方式整改214.19亿元,完善投资管理、重大决策等制度100余项,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控。有关金融机构努力改善资产质量,将违规对外融资到期不再续作或修改还款计划等,加强存款产品管理,逐步降低对高息揽储等依赖。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停止无偿对外出借房产、设备,或完善出租出借手续。有关地方加强用海和林地审批,采取秸秆还田、施撒有机肥等措施有效提升地力。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效益性进一步彰显。有关央企针对境外事项“出血点”制定提质增效方案,开展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持续推动业绩提升。有关部门对中小金融机构加强外部监管,明确要求对地方商业银行每3年进行一次综合现场检查;各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采取成立普惠金融部、加强绩效考核等措施,提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供给。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将使用率较低的公务用车在系统内使用或公开拍卖处置,统筹利用闲置的房产、土地和设备。有关地方追缴土地出让收入、水资源费等29.41亿元,复绿2.69万亩被违规占用或采伐的林地。
记者:《审计整改报告》反映,还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请问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与困难?
答: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161个尚未整改到位。同时,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未按时完成整改、违规整改、虚报整改完成情况、长效机制未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除一些问题确实受制于外部条件或不可抗力等难以整改外,也反映出审计整改工作有3点值得关注的问题与困难:一是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具体表现为有的问题整改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伴随着改革深化持续推进;有的问题制度性漏洞未能有效堵塞,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发生。二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和贯通协作机制还不够成熟和定型。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需进一步巩固深化,贯通效率有待提高、力度有待加大。三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还不到位。整改压力传导存在层层衰减现象,整改责任落实还存在偏差。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审计署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改联动、破立并举,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相关链接: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上一条:第二届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 下一条:2022年第2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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